在危險場所使用儀表和接線箱時,你是否曾糾結過“能不能帶電開蓋操作”?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卻直接關系到設備的安全性和操作效率。實際操作中,很多人對這些細節(jié)一知半解,在此埋下安全隱患。更復雜的是,接線箱的選擇和使用也并非“一刀切”,本文將深入解析不同防爆型式儀表和接線箱的開蓋操作要求,幫你避開那些“看似無害”卻可能引發(fā)重大事故的操作誤區(qū)。不同防爆型式的儀表/接線箱能開蓋操作嗎?
1.隔爆用于1區(qū)和2區(qū),不能帶電開蓋。2.增安用于1區(qū)和2區(qū),可以帶電開蓋,但不能帶電拆線。3.本安用于0區(qū)、1區(qū)和2區(qū),可以帶電開蓋,隨便帶電拆線。
對于接線箱的使用,本安系統選用“本安端子”的增安型接線箱(GB 50093中10.1.7.13本質安全電路的分支接線應設在增安型防爆接線箱/盒內);非本安系統(含隔爆系統)選用“增安端子”的增安型接線箱。但如果接線箱有火花元件比如繼電器,或者箱子里面有“非防爆的設備”比如轉換器,那么箱子的外殼必須是隔爆的。安全柵如有2區(qū)的認證,可以直接裝在增安箱內,箱子放在2區(qū)可以帶電開蓋。安全柵的本安側可以帶電插拔,非本安側不能。《爆炸性環(huán)境 第16部分:電氣裝置檢查與維護規(guī)范》(GB 3836.16-2024)內部有帶電部件并且安裝在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除a)、b)或c)規(guī)定除外,不應開蓋。a) 對需要暴露內部帶電部件的工作,可在安全操作程序(見GB/T 3836.15)指導下,采取適用于非危險場所的安全措施進行操作。這可能需要隔離所有輸入和輸出連接,包括中性導線。這里“隔離”的意思是指拔掉熔斷器和熔絲或斷開隔離器、開關。可能需要留出足夠的時間,以允許任何表面溫度或儲存的電能衰減到其無法引起點燃的條件以下。注1:Ex“d”外殼的保護能力總是受到打開的影響,而Ex“e”和Ex“n”外殼如果在打開時不太可能進入濕氣,則可能不太受關注。b) 對包含本質安全型設備的增安型“e”設備,如果所有未受本質安全型“i”保護的裸露帶電部件具有單獨的內蓋,在設備外殼打開時提供至少IP30的保護等級,則允許放寬要求。
“警告:非本質安全電路通電時嚴禁打開”?梢允褂眉夹g上等效的內容,且警告可組合。注2:內蓋(如安裝)的目的是在外殼短時間打開以允許本安電路帶電維護時,提供最低可接受程度的保護以防止接觸帶電非本質安全電路。蓋子不用于防止電擊。c) 在要求EPL Gc或Dc的場所。如果經安全評定證明滿足下列條件,在采取非危險場所安全措施后,可以進行操作:
1) 在帶電設備上進行計劃的操作不會產生點燃火花;
2) 電路具有防止產生火花的結構;
3) 危險場所內的電氣設備和關聯電路不含有可能引起點燃的熱表面。如果能符合這些條件,那么在采取非危險場所安全措施后,可進行計劃的操作。安全評定的結果應記錄在文件中,其中含有以下信息:
1) 在帶電設備上計劃操作的形式;
2) 評定結果,包括評定時所做的試驗結果;
設備的評定人員應:
1) 熟悉所有有關標準、實施法規(guī)的要求和現行的說明材料;
如果當設備內部有多于一個電路時額外注意了防止破壞電路,則符合下列條件時可對帶電設備進行維護。1) 斷開、拆卸或更換一些電氣設備的元件和電纜。
2) 調整電氣設備或系統校準所需的控制裝置。
3) 拆卸并更換插接元件或組件。
4) 有關文件特別允許的其他維護活動。
5) 使用有關文件中規(guī)定的檢測儀器。在有關文件中沒有規(guī)定檢測儀器時,僅應使用檢測時不會影響電路本安性能的儀器。履行上述這些職能的人員,應保證在完成這些工作后,本安系統或配套的本安電氣設備符合有關文件的要求。